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和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等工作的通知》(苏教办高函〔2025〕2 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22]1号)、《江苏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函授站(校外教学点)管理办法》(苏教规[2021]1号)等文件精神,经校长办公会议决议,对我校保留(新增)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进行备案公示,具体详情见附件。公示期为2025年3月4日-2025年3月12日。如有异议,请向乡村振兴学院学历教育科反映,联系电话:0511-87290173。
乡村振兴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