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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公告(2025年第一批)

来源:
乡村振兴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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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

根据《江苏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苏人社规〔2018〕2号)文件精神,我院根据备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资质,现计划4月份开展2025年第一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工种及等级

认定职业(工种)

职业(工种)代码

认定等级

拟认定时间

宠物健康护理员

4-10-07-01

四级

4月中旬

宠物美容师

4-10-07-03

畜牧技术员

5-05-01-00

动物检疫检验员

5-05-02-04

水生物病害防治员

5-05-02-05

手工木工

6-06-03-01

工程测量员

4-08-03-04

插花花艺师

4-09-10-05

农产品食品检验员

4-08-05-01

电子商务师

4-01-02-02

电工

6-31-01-03

园艺工

5-01-02-02

盆景工

4-09-10-03

园林绿化工

4-09-10-01

二、评价方式

根据国家职业标准,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试分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考核两个科目。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形式。技能考核主要采用现场操作、模拟操作等方式。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含)以上者为合格。

三、收费标准

认定职业(工种)

认定等级

收费标准(元)

备注

电子商务师

四级

260

根据《江苏省职业技能鉴定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苏价费[2004]465号)

,对我校22级(大三)学生,职业技能等级鉴定费按照对应的规定标准给予50%减免优惠。

农产品食品检验员

210

电工

工程测量员

手工木工

200

宠物美容师

180

园艺工

宠物健康护理员

盆景工

园林绿化工

畜牧技术员

插花花艺师

动物检疫检验员

水生物病害防治员

由学生本人于报名后7天内扫码缴费,职业技能评价费用均交学院计划财务处,并由计划财务处开具统一票据。

四、评价条件及申报材料

(一)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申报职业(工种)等级等,上传一寸免冠彩色电子照片(大小20K以内,以身份证号命名),并下载注册江苏智慧人社APP。报名成功后下载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附件1),并由考生本人签名确认。

(二)《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经二级学院检查核对无误后交乡村振兴学院(继续教育学院)204技能鉴定办公室初审

(三)考前5天发放准考证和注意事项。考生核对信息无误后,在考试当天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及考生备料清单所规定的相关物品参加评价考试。

五、结果公示

认定结果在乡村振兴学院网站上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颁发等级证书及查询网址

公示期满,经职能主管部门审定后,由我院颁发相应工种电子版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考生可通过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相关端口(https://jshrss.jiangsu.gov.cn/col/col85519/)查询证书。


                   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

                  乡村振兴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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